1 、江门市棠下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发改资 [2010]672 号文。
2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棠下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 4 万立方米 / 天,配套敷设 DN400 ~ DN1500 厂外截污干管约 24.60 千米。总投资额:约 16905.55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招标范围:监理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棠下镇天沙河支流桐井河与规划新南路交叉位置的西北侧;工期: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期期满,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标准。
3 、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入选《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3.2 未入选《名录》的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前按照不低于《名录》条件要求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递交资料并获得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正式投标申请人。
3.3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3.3.1 投标单位近五年内( 2005 年至今)曾监理过一项或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3.3.2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监理工程师,且担任过一个或以上类似规模项目的总监。
4 、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须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开始接受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0 年 11 月 3 0 日。
5 、招标文件每套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前送至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项目总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提供两套,盖投标人公章。
8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3 楼);联系人:刘于丹;联系电话: 0750-3871495 。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周 先生
电话: 010-63348931 13702597278
传真: 010-6337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