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YFJS2010-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甲二路(甲一街-乙二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_ 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起点甲一街,工程终点乙二街。道路全长为1067m、道路红线宽50米、雨水管线长1300米、污水管线长916米、沥青路面铺装面积3858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甲二路(甲一街-乙二街)道路排水施工总承包
2.3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东北核心区内,102国道以西,北湖湿地公园以东。
2.4工期要求:计划2011年4月20日开工,2011年9月30日竣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长春市政务大厅或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11 月3 日至2010年1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7)入境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携带材料复印件均为两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5日9:00
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长东北核心区高科技中心5楼
联系人:程兆庆
电 话:0431-84890056
传 真:0431-84890016
招标公司:吉林省银丰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4906号南岭商务中心B座12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贺永慧、林天宁
联系电话:0431-8863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