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备第三、四、八标段竞争性谈判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廊坊华玺2010-149、150、154号
3、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人地址:廊坊开发区友谊路
5、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群峰,联系电话:0316-6084112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廊坊市交通大厦十层)
8、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316-2332281
9、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0、采购内容:
三标段:离心鼓风机设备,标书编号:廊坊华玺2010-149号
四标段:反应沉淀池设备,标书编号:廊坊华玺2010-150号
八标段:自控仪表设备,标书编号:廊坊华玺2010-154号
注:第三标段设备为进口设备,待投标人中标后需提供设备产地商会证明及海关报关单。
11、采购用途:污水处理设备
12、项目实施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13、供货时间:三标段:16周;四标段:30天;八标段:40天
14、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1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生产或供货和安装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人如果为销售商,须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所有投标厂家必须在京津冀地区有售后维修站。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须持:
(1)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生产许可证;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五年内(2005.8--2010.8)与本工程同类生产销售业绩(采购合同);⑥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2)销售商报名时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生产厂家授权书;③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④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五年内(2005.8--2010.8)与本工程同类生产销售业绩(采购合同);⑥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6、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0月29日至2010年1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17、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3室
18、采购文件发售方式:购买
19、采购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整
2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9日上午9:30
21、开标时间:2010年11月9日上午9:30
22、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
23、项目联系人:高宝祥
联系方式:0316-2332281
传真电话:0316-2332281
邮政编码:0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