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杏坛镇逢简水乡河涌水质治理工程 | 工程地点 | 顺德区杏坛镇 |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地 址 | 顺德区杏坛镇 | |
公告时间 | 2010 年 10 月 29日 下午 02 : 00 起共 5 个工作日 | 公告编号 | GW-201010290469 | |
工程概况 | 项目估价 | 1200(万元)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不含运营期),2010年12月31日前可对部分河涌段进行运行调试。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杏坛镇逢简村。村内多河涌交错,整治范围较大,长度约为6公里,沿线有宋代的“巨济”、“明远”三孔石拱桥,有清康熙帝赐建的“金鳌桥”,并且古庙、古祠、古屋众多。 逢简村已有自建4个节制闸使该村的河涌形成相对独立水系,平时通过调闸引入活水改善内河涌的水环境。区域分为工业区、居住区和旅游区,由于逢简为旅游景点,其内河涌须具有行驶游船的功能,并且排放到河涌的水是雨污合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招标范围:包括逢简村河涌污水整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主要项目有:(1)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整治、截污收集等;(2)运营期3—6年(以投标承诺为准最终确定)。 | ||||
招标范围 | ||||
质量要求 | 1、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2、验收污水处理池出口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从严标准要求;3、河涌水质的COD和氨氮浓度均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标准;透明度≥0.5m;不黑不臭;无水华;适合水生植物和鱼类生长;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 |||
资质要求 | ||||
报名及
获取招标文件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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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时间 | 2010-11-05 12:00:00 | |||
发售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
收费标准 | 每份人民币500元整 | |||
资格预审合格
标准 |
1、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顺德区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有效的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设计师(必须是环保专业或市政专业)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市政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5、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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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
资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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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投标人的
选取办法 |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郭先生 | ||
传 真 | 联系电话 | 139291112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丽萍 | 联 系 人 | 欧阳先生、李小姐 | |
传 真 | 0757-22380292、22380290 | 联系电话 | 0757-22380271 | |
招标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