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一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第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一批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发改委以黔水饮[2010]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黔西南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仁、贞丰、普安、安龙、册亨县。
2.2 招标范围:续建配套与防渗改造骨干渠道,田间渠道,提水泵站、渠系小型建设物等建设内容施工监理。
C11监理标段:工程监理
2.3 计划工期:监理标段服务期为整个盘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一批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即包含本次招标的十个标段及其他附属和配套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省外入黔企业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按照《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到贵州省建设厅办理经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确认的资质核验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贵阳市富水南路196号全林广场C座10楼)或黔西南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兴义市盘江西路3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派往本工程的总监(附任职文件),并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资料壹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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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一批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发改委以黔水饮[2010]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黔西南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仁、贞丰、普安、安龙、册亨县。
2.2 招标范围:续建配套与防渗改造骨干渠道,田间渠道,提水泵站、渠系小型建设物等建设内容施工监理。
C11监理标段:工程监理
2.3 计划工期:监理标段服务期为整个盘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一批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即包含本次招标的十个标段及其他附属和配套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省外入黔企业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按照《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到贵州省建设厅办理经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确认的资质核验手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贵阳市富水南路196号全林广场C座10楼)或黔西南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兴义市盘江西路3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派往本工程的总监(附任职文件),并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资料壹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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