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桩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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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10-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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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桩基招标公告
津建交汉沽桩基[2010]101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滨发改许可【2010】9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396万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2.5万立方米/日,服务面积约47.44平方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构筑物、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7500㎡,结构类型:框架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预应力管桩,约15000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0年11月6日 至 2010年12月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格:1.1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1.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1.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4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汉沽区行政许可招投标中心(天津市汉沽区太平街延长线区展览馆招投标中心三楼)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0 月14日 至2010 年10月20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联系人:董金松
电话: 66225931
传真: 6622593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联系人:李岳峰
电话: 28236301
传真:58361184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汉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67180934 传真:67180936
电子信箱: wanghongmei25887@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汉沽区太平街延长线区规划展览馆三楼(招投标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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