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县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莲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莲花县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荷塘乡、南岭乡、坊楼镇、高洲乡、六市乡、海潭垦殖场共五乡(镇)一场的51个行政村,涉及26个灌区及3个新农村点。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监理费率控制在建安投资1.2%以内。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整个施工标段(1标包括六市乡的黄桥村、山口村、山背村、海潭村、六市村、垭坞村、西坑村、大沙村及海潭垦殖场;2标包括高洲乡的赤洧村、高滩村、严家村;3标包括高洲乡的苍下村、江畔村、黄天村、高洲村、下湾村、小背村、上塘村;4标包括坊楼镇的坊楼村、奢下村、罗市村、红源村、小江村、东边村、富树村;路口镇的庙背村、湖上乡的凡家村。5标包括坊楼镇的屋场村、江山村、沿背村、东星村、甘家村、洋桥村、田垅村、新枧村、坊楼村;6标包括南岭乡的四桂村、湾源村、塘边村、砚溪村、岭水村、圳头村、长埠村、超村村;7标包括荷塘乡的珊西村、万里村、井下村、庙下村、严塘村;8标包括荷塘乡的楼下村、双岭村、长曲湾村、琴亭镇的莲花村)的施工监理。
2.4 计划工期:约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水利水电丙级监理资质;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④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10月 9日至2010年10月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套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入到莲花县招标中心(地址:莲花县公共政务管理局)报名箱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莲花县水务局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定为2010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为莲花县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莲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莲花县水务局
联 系 人: 金 鹰
电 话: 0799--72211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陈刚
电话/传真:0791-8312279、0791-83288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县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县级配套,招标人为莲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莲花县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荷塘乡、南岭乡、坊楼镇、高洲乡、六市乡、海潭垦殖场共五乡(镇)一场的51个行政村,涉及26个灌区及3个新农村点。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00万元。监理费率控制在建安投资1.2%以内。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整个施工标段(1标包括六市乡的黄桥村、山口村、山背村、海潭村、六市村、垭坞村、西坑村、大沙村及海潭垦殖场;2标包括高洲乡的赤洧村、高滩村、严家村;3标包括高洲乡的苍下村、江畔村、黄天村、高洲村、下湾村、小背村、上塘村;4标包括坊楼镇的坊楼村、奢下村、罗市村、红源村、小江村、东边村、富树村;路口镇的庙背村、湖上乡的凡家村。5标包括坊楼镇的屋场村、江山村、沿背村、东星村、甘家村、洋桥村、田垅村、新枧村、坊楼村;6标包括南岭乡的四桂村、湾源村、塘边村、砚溪村、岭水村、圳头村、长埠村、超村村;7标包括荷塘乡的珊西村、万里村、井下村、庙下村、严塘村;8标包括荷塘乡的楼下村、双岭村、长曲湾村、琴亭镇的莲花村)的施工监理。
2.4 计划工期:约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水利水电丙级监理资质;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③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④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10月 9日至2010年10月1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套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入到莲花县招标中心(地址:莲花县公共政务管理局)报名箱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莲花县水务局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定为2010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为莲花县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莲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莲花县水务局
联 系 人: 金 鹰
电 话: 0799--72211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陈刚
电话/传真:0791-8312279、0791-832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