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SB10101020100116
工 程 名 称: 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沥液及其它污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233号
公 告 时 间:2010年9月29日14:00时 至 2010年10月12日12: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部分估价:370.5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
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沥液及其它污水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要求书)内所有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等服务,以及单机调试、系统联动调试与试运行、技术服务(设计、施工配合,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招 标 人: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
招 标 代 理 机 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卉
联 系 电 话:0755-82461860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两项中的一项条件:
(1)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总包业绩或工艺设备制造业绩;或
(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证明文件:
须提供合同内容为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总包或工艺设备制造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 投标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
4、 合同内容为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总包或工艺设备制造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温馨提示: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
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须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办理指纹采集,操作办法同上。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www.szjsjy.com.cn)
“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3、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