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一期工程无功补偿装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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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0-09-0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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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电内蒙古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一期工程无功补偿装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DWZ -DLJ-100902-01
一、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HDWZ -DLJ-100902-01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MCR+FC)        1套        2010.11.20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代立吉风电场一期工程
2、规划规模:300MW     本期规模: 33×1.5MW
3、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项目于2009年7月6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核准,内发改能源字[1340]号。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代立吉一期49.5MW项目场地(以下简称代立吉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有县级及省级、国道公路相通,交通便利。风电场场区内植被稀疏,地形平坦,大部分为荒漠草原。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60m。风电场场址约在E: 121°16′~123°32′,N:43°33′~44°32′之间。
代立吉风电场项目初步规划装机总容量300MW。本期招标为一期49.5MW,本期工程计划2010全部投运。
代立吉风电场对外交通运输道路主要是303国道,进站道路由该路引接,进站道路引接长度为9.7Km,现已建成。
5、工程项目总投资:本期工程概算静态投资:57075.68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投标人应有兆瓦级风电机组有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请单独说明)。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的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近三年来在风力发电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
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9、特别资质要求:
专业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形式
电气        HDWZ -DLJ-100902-01        35kV动态
无功补偿装置        1、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2、近5年至少有30台(套)额定电压35KV及以上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方面的业绩并有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其中必须包含10家以上风力发电场中有35KV及以上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方面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MCR+FC
四、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3年内(从2007年03月1日——2010年03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的为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备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在风电方面的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9、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9月2日—2010年9月8日24时
联 系 人:袁静
联系电话:15910678108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电子邮件:zhoumin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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