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城防及抬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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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3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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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城防及抬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宜丰县预算外资金,招标人为宜丰县城防及抬水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丰县崇文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
2.2建设规模:宜丰县城防防洪墙工程及抬水工程,投资约1978万元。
2.3计划工期:约6个月;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标为1个标段,监理内容为整个项目的施工监理;施工标共分为 4 个标段,城防工程3个标段,抬水工程1个标段。城防Ⅰ标投资约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右1+280- 2+378 段防洪墙工程;城防Ⅱ标投资约590万元 ,建设内容为右2+398-3+630段防洪墙工程;城防Ⅲ标投资约320万元,建设内容为左2+641-3+930段防洪墙工程;抬水工程投资约550万元,建设内容为抬水闸坝及和合陂拆除等(详见图纸,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1)监理标: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总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施工标:投标人具备① 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城防Ⅰ标、Ⅱ标、Ⅲ标要求 主项资质 为 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抬水工程标段要求 主项资质 为 水利水电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近五年具有翻板闸坝的类似施工业绩; ② 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 ③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中标原则是中投资额大的标段,投资额小的标段由该标段紧后排序人中标。另外,本次施工标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施工标的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 抬水工程施工标的 近五年翻板闸坝的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施工合同、分部工程或以上验收材料) 原件到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北京东路 1038 号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内)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必须提供一套每页均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3000元/套,施工标图纸押金每个标600元/套,未中标单位凭图纸押金收据原件及图纸无息退回,无图纸或图纸押金收据原件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为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丰县城东行政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丰县城防及抬水工程项目部
地 址:宜丰县水务局(宜丰县新昌西大道93 号 )
联 系 人: 吴汉鑫
电 话: 139705308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 武樊星
电话/传真: 0791-8328883 、0791-831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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