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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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2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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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宝坻施工[2010]081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家店村污水处理厂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宝发改投资[2009]6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84335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马家店镇马家店村南侧,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工程包括一层设备间、机房、办公房等,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构筑物容积4220立方米;购置旋转式自动粗格栅2台、螺杆输送压榨机1台、鼓式滤孔细格栅2台、带式浓缩一体机1台等。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全部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宝坻区马家店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结构类型为钢筋混泥土的污水处理厂1座,工程包括一层设备间、机房、办公房等,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构筑物容积4220立方米;购置旋转式自动粗格栅2台、螺杆输送压榨机1台、鼓式滤孔细格栅2台、带式浓缩一体机1台等。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10月07日 至 2011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资质(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1名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6、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8 月25 日 至2010 年8 月3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8月25日至2010年08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二楼宝兴招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德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齐东辉 电话:59219111
传 真:5921913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二楼宝兴招标代理公司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朴金荣 电话:29231081
传 真:29231081 日期:2010 年8 月25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9242500传真:29231081电子邮箱:jjzxyh@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宝坻建设路120号
受理负责人:孙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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