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主干线一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0-08-20 09:45:19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0-8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主干线一段改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主干线一段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DN700管线,长度约1960延米;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从东环城路沿珠海路向西,过会展大街为止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9月至10月,具体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安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07-2009年)有完成类似结构的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近三年(2007-2009年)有完成类似结构的工程业绩。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投标申请人需办理入境备案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8月25日(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 系 人:袁静
联系电话:15910678108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电子邮件:zhoumin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