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善感乡防洪排涝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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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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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彭水县善感乡防洪排涝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已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89期同意实施,项目业主为彭水县水务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筹集。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地点:彭水县善感乡;
项目要求:根据善感乡防洪排涝现状及历次洪涝灾害损失情况,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发展,围绕“疏清河道、拆除违建、引水入江、绿化两岸”的原则,充分研究地区和流域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提出善感乡防洪排涝综合治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施方案;
计划工期:30天;
比选范围:按照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规定,结合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完成善感乡防洪排涝综合治理规划,完成善感乡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善感乡防洪排涝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进行打捆一次性竞争性比选,分别独立提交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当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水利工程设计、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完成了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规划设计业绩。
(3)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总工程师资格:应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主持经历,并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应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技术负责经历,并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彭水县水务局(彭水县汉葭镇南门街131号308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申请人应在购买比选文件的同时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采用现金方式直接向比选人提交,并由比选人开具收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人:郭荣华 联系电话:02378445975
传 真:02387991892 地 址:汉葭镇南门街131号
邮 编:40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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