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依安县2009—2010年先锋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合同编号:NYKFSG0205G1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安县2009—2010年先锋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己由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以黑农办批[201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依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省投资及自筹并已到位,该工程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基过路涵、水泥路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安县2009—2010年先锋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有基过路涵、水泥路面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依安县先锋乡境内,具体分布在长山村、长福村、四烈村、公正4个村。具体建设内容为:1、6米单排有基过路涵49座,其中:6米单排(∮800)有基过路涵23座、6米单排(∮600)有基过路涵26座;2、水泥路面工程:总长度6400米(路宽3.5米),路面结构为20厘米厚混凝土面层、18厘米6%水泥稳定级配沙砾层,四级公路标准。工程承包形式为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和使用的材料要求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标准,计划总投资为372.0万元,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2010年10月15日。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图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齐齐哈尔市新府工程招投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6号)报名,报名时必须持有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3份加盖原单位公章,用于备案):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8月21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购买地点为齐齐哈尔市新府工程招投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4.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现场踏查由招标人组织,2010年8月22日上午8:00准时在依安县农业开发办(依安县泰安大街426号)集合出发进行现场踏查;2010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依安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答疑。踏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下午9:00时,递交地点为依安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10日上午9:30时在依安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水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依安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地址:依安县泰安大街426号
邮编:161500
联系人:沈小辉
电话:0452—7023922
手机:13704623777 (节假日)
邮箱: yakf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新府工程招投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6号
邮编:161000
联系人:柏文奇
电话:13796864345
传真:0452—6112962
手机:13796864345(节假日)
邮箱: XFGCZTBDL@163.com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