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0)第012号
开标时间:2010-08-2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0)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填方及铺设排水管道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05]11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阴工业区圣发西路污水处理厂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1602150元,发包价为141281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填方及铺设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苏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 中规定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夏公司代表处(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夏公司代表处(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工业区新江公路1号江阴工业区管委会,邮编:350309
电 话:0591-85966736
联 系 人:小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7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813132,传真:0591-83813132
联 系 人:卢润娇 刘江华 方金辉
开户银行:福清市兴业银行江阴分理处
帐 号:118300100100001361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用 途: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填方及铺设排水管道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开标时间:2010-08-2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0)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填方及铺设排水管道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投资[2005]11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阴工业区圣发西路污水处理厂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为1602150元,发包价为141281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填方及铺设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苏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 中规定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夏公司代表处(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夏公司代表处(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工业区新江公路1号江阴工业区管委会,邮编:350309
电 话:0591-85966736
联 系 人:小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7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813132,传真:0591-83813132
联 系 人:卢润娇 刘江华 方金辉
开户银行:福清市兴业银行江阴分理处
帐 号:118300100100001361
开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用 途: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填方及铺设排水管道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