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城厢区灵川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莆城发改[2010]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城厢区灵川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86万元 建设面积:173.06㎡;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中的内容(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 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房建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10年8月10 日起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0 年 8月 10 日至2010 年 8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 ,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8 月 20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 ;
地址: 城厢区灵川 ,邮编: / ;
电话: 13850284866 传真: / ;
联系人: 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370-372# ,邮编: 351100 ;
电话: 0594-2290239 传真: 0594-2290239 ;
联系人: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