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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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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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11008010
批准文号:121203120100431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分类: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所属地区:保税区
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84906266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已接受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招标人: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 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二、 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内
三、 工程概况: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市政污水部分范围内构筑物、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桩基工程。
四、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
五、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七、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4)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具有本年度或本项目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加工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咨询电话:022-84906622)。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近三年(2007年-2009年)具备类似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8) 本工程需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安全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
八、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 11月10日,工期为40天(日历日)。
九、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 报名日期: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二、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投标或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报告》(空港经济区规建局颁发)中取消入区参加招投标资格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
十三、文件发售及领取地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领取地点为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十四、联系电话: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 电话:022-84906266,联系人:卢君。
十五、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七、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和天津港保税区政务网(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十八、发布日期:2010年8月9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地 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
负 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022-8490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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