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加工厂废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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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8-0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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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招标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海胶集团金水加工厂废水处理改扩建工程。
三、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县国营南平农场海胶集团金水加工厂
四、项目简介:金水加工厂的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是在原有的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扩建。建设时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设施。
金水加工厂的加工设计能力、污水排放量详见附表 1:金水加工厂污水参数表。
五、工程总承包范围及造价
承包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与调试、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培训。包括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沼气回用、中水回用的各种构筑物、设备、线路管道等硬件(中水回用的管道另行计价或由甲方自行安装,承建方需按有关要求安装好回用水泵),以及工艺运行调试(含外加调试基质)、环保部门的监测验收、职工培训、售后服务等软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以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集团”)按乙方投标设计方案审核同意后的内容为准。工程造价以经海胶集团审核确定的预算价下调 5%作为承包造价。
六、技术及质量要求
(一)设施要求
污水处理工程的各种构筑物,必须符合国家土建及相关工程的质量要求及保用要求,在调试合格之日起计叁年内免费维修。
(二)设备要求
1.所提供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能力符合污水处理及沼气回用、中水回用要求。
2.设备安装符合有关要求。
3.管道、气柜、泵、风机、曝气机等钢构件和设备免费保修两年。
4.新增沼气罐的有效容积不小于 400m 3 。
(三)污水处理效果要求
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达到《 GB 8978-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二类污染物的一级标准,主要项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详见表1。
表 1 污水排放要求
项 目 最高限额附注
1. pH 6~ 9
2.悬浮物( SS) 70 mg/L
3.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 5 ) 20mg/L注 1
4.化学需氧量( COD) 100 mg/L
5.氨氮( NH 3 -N) 15 mg/L
6.磷酸盐(以 P计) 0.5 mg/L
(其它)(按政府环保部门要求 )
注 1:如果环保部门未要求检测或本省无法检测,该项目可不作为验收依据。

沼气回收利用, 乳标、浓缩胶乳、胶清胶等产品合计的综合沼气产生率≥18 m 3 /t干胶。废水经处理后能够回收利用。
(四)主要工艺要求
1.主要采用生物方法去除浓乳污水中的硫酸根。
2.设有自动控制系统,在下一年度生产期开始时无需再次进行接种调试,废水一经处理即可达标。
(五)服务要求
1.乙方与环保部门能密切配合,竣工后能顺利通过验收。
2.乙方负责对使用单位进行培训,确保使用单位能够熟练使用设备、设施及工艺控制办法。
3.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在使用方故障报告后的 24小时之内到场予以解决。
七、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7个月。调试期应控制在2个月内,从第3个月起,应保证水质达标。在正式使用后的4个月内、并且污水量达到日平均排放量以上时,保证能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延误除外)。
八、报名条件
投标方需具有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及土建施工资质,土建施工也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但分包公司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方需有在用的浓缩胶乳污水处理成功案例供招标方参考。
报名时请携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文件和近三年内废水处理施工业绩清单(项目名称、数量及客户评价)。核验原件及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九、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8月15日下午17时。
十、报名地点: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1410室
十一、联系人:何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 0898—68911038 、 31669320(传真)
附表 1: 金水加工厂污水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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