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分院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及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分院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0CGAZ0706)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招标文件中只讲到一个品牌厂家是否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设备厂家报价,是否考虑同质同类的设备厂家? 答:污水处理工程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
注:投标人在进行设备选型时,如有上述同类设备应从上述给定范围中进行选择,不得另类选择其他品牌;非同类设备,投标人自行选择品牌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中讲到“预留金7万元作为招标人不可竞争费用”这句话是否指“这7万元作为不可增减费用,在各项费用总和计算出后再加上这7万元作为最终报价”? 答:预留金7万元单独列项(不可增减),再计入投标总价。 3、本项目最终报价不含工程环保验收报价? 答:含。 4、本项目投标是一次性投标报价,还是有二次报价和再次竞争谈判报价? 答:一次报价。 5、旧的建筑物及旧管网恢复费用单独报价是否再计入投标总报价内? 答:旧的建筑物基础拆除及因施工需要旧的管网保护、修复单独列项并报价,再列入投标总价中。 6、增加COD在线监测项目费用单独报价,之后是否计入投标总报价; 答:单独列项并报价,再列入投标总价中。 7、调节池、氧化池考虑抗浮措施费用是否计入投标总报价; 答:单独列项并报价,再列入投标总价中。 8、预备金是否报在投标总报价中以及其他单独报价的项目是否都要计入投标总报价内; 答:预留金单独列项以7万元计入,再列入投标总价中;其他单独报价的项目都要计入投标总价。 9、制造厂家授权书,此项投标是总包项目,品目繁多且不可能每一个设备或材料出授权,故此项是否可以不要。 答:取消授权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0551-2627544 传真:0551-2692101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