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贵州省贵阳至清镇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8-04 10:50:0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贵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贵阳至清镇公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8]2881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
以交公路发[2009]47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贵州省贵阳至清镇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将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项目起点为贵阳市金阳
新区西南角的二铺,终点为清镇市庙儿山,全长17.213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km/h,路基宽度33.5~34.5米。计划工期8个月。工作内容为波型护栏、标志标线施工等。招标合同段情
况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合同段号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公路等级 里程长度(km) 资质要求
10 K0+000.000 ZK17+213.595 高速公路 17.213(含连接线)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的
资质证书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最近
5年(2005年至今)累计完成过3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的波型护栏及标志标线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3.4 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4.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带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10年 8 月 4 日至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6:00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申请一个合同段,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资
格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8 月 26 日11:00时,申请人应于
2010年 8 月 26 日11: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考虑,并原封退回。
联系人:李嘉 张磊 13699149435
电话:010-88180474
传 真:010-88205605
邮箱:zbcg10@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8820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