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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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0-08-02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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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
2010-07-31 12:00:0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CHDT230/10-ZB-01

受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

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1 工程概况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地处青岛市区,青岛一期#2机组于1996年11月投产运行。现机组配套2台216m2双室

四电场电除尘器,在机组较大负荷时除尘效率较低且排放超标。

厂区覆盖土层主要由人工填土、海相沉积地层构成,其岩性为杂填土加素填土(吹填砂)、淤泥、粉质粘土

、碎石混粘性土、粗砂混粘性土构成;下卧基岩地层为燕山晚期侵入形成的长英岩。

公司#2机组为300MW机组,除尘设备选用兰州电力修造厂设计制造的电除尘器。每炉配双室四电场、有效

面积为216m2除尘器2台对称布置。两台锅炉所配电除尘器设计参数、结构完全相同并对称布置。本期规模

为#2机组电除尘器改造为电-袋除尘器。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服务;本改造工程采用电-袋组合式除尘

器,本次招标采取设计、供货和建筑安装总承包(EPC)方式;机组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的完整功能范围

内整体工程设计、电-袋除尘器本体及辅助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设备监造、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设计联络会、除尘器性能保证等,并对设计、技术服务、供货设备和

施工的技术、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等向业主负全责,业主方对整个改造工程进行统一管理;负责电除

尘器改造所需的详细地质勘探并制定地基处理方案;负责电除尘器改造引发的主体发电工程改造的设计及

技术服务;未尽事宜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3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

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

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资格

1.4.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4.2具有环保工程(废气)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1.4.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4.4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锅炉电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能

力。

1.4.5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1.4.6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3年有2台(套)300MW及以上机组电袋除尘

器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

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

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评审中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原件、业主/用户证明,并

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1.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

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

任何合同被解除。

1.4.8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

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

时投标。

1.4.10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1.4.11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的工期定额标准,保证按期完成交货进度。

1.4.12投标商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招

标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1.4.13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后审文件(包括电子版),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进行资格审查

1.5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1.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_7_月31日至8月6日17:00

1.5.3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10年_7_月31日至8月6日17: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

1.7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

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 8月19日北京时间9: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

不接受。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待定。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8月19日北京时间9:00;

地点:待定。

 联系人:潇 彤
手 机:13520192386
电 话:010 63850981 传 真:010 63898858
邮 箱:zbcg166@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1号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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