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002CM0172 |
标段号: |
C02 |
招标人: |
崇明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
工程名称: |
2010年新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崇明县新河镇卫东村、群英村、新梅村 |
招标代理单位: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蔡希义 |
联系电话: |
13564021132 |
工程规模描述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类别: |
污水处理工程 |
具体描述: |
(1) 处理能力212.63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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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预)算: |
236.72万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 |
国有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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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条件 |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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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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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 |
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8-4 23:59:59 |
需提供材料: |
1、需提供的资料:A: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B:本项目网上报名凭证(须加盖单位公章);C: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具其在本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3、逾期不来或验证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4、本工程指派的小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
备注: |
1、以上资料于2010年8月6日下午13:30-15:30时提交至崇明县玉环路616号206室,合格投标人应在工作日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杨爱玉 69615041-19,招标文件工本费验证时提交;2、报名人需附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查询打印的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承担的在建项目数为零。小型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出具本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一份。 |
填报单位: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保证金: |
4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800元人民币 |
监管部门: |
崇明县建筑工程管理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69696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