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县看守所—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小浦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拟对长兴县县看守所—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
招标人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兴县县看守所—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污水管道总长约3900m,污水起端始于新劳教中心,末端止于小浦镇污水处理厂,沿线共设两座潜水排污泵室外污水池,穿越-合溪新港,管道穿越合溪新港采用牵引管,估算造价约400万元。招标范围:检查井、跌水井、沉水井、d300HDPE管长约3160m, d500HDPE管长约600m等,详见设计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3具有《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B类证书、C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命文件。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须出具《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4.凡有意参加者,可申请投标报名。请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原件核对后退还。
(1)经办人身份证;(2)《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证书;(4)三类人员“A”、 “C”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命文件;(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表格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
5.报名时间: 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7 月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招投标网及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赵主任
电 话:0572-6071926
招标代理单位: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羊印新
电 话:0572-6052081(传真)
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湖州天方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