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道路、停车场及附属楼和工作道路、雨污水管网、道路照明及附属工程
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道路、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和工作区道路、雨污水管网、道路照明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揭阳潮汕机场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进行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道路、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和工作区道路、雨污水管网、道路照明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建设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潮汕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工程名称: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道路、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和工作区道路、雨污水管网、道路照明及附属工程。
三、工程地点:揭阳潮汕机场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登岗镇与砲台镇之间,地处潮州、汕头、揭阳三市的中间地带,潮汕平原西南部。场区水陆交通方便,有公路通往揭阳市、汕头市和潮州市,西至揭阳市22公里,东南距汕头市28.5公里,东北距潮州市24公里;水路运输主要集中在中离溪,永江河,可通过枫江、榕江沿江南下直达南海。
四、招标范围按业主提供的揭阳潮汕机场航站区道路、停车场及附属工程和工作区道路、雨污水管网及附属工程招标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以下工程施工: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1)承包航站区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停车场、人行道、标线标志工程(含高架桥部分)、车场服务间、岗亭、机电安装工程及上述范围内的排水明沟、排水排污管道工程的施工;(2)航站楼雨水收集系统;(3)工作区范围内的主干道路及配套工程、工作区范围内的雨水干管(井)、延伸至地块内的雨水支管(井)、浆砌片石矩形明沟及配套工程、工作区范围内的污水干管(井)、延伸至地块内的污水支管(井)、航站楼站前广场的污水管末端至污水处理站的污水管(井)及配套工程;(4)工作区道路照明工程(含工作区道路、工作区与航站区联系的服务一路和服务二路的道路照明工程)。
五、建设工期:300个日历天。
六、投资金额:约8000万元人民币。
七、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由民航总局资金支付、或省财政资金支付,或由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出资。
八、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663-3375579
九、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报名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6、投标人2007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注明:企业业绩在招标文件将作为评标要素)
7、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同时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
8、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注明:项目经理业绩在招标文件将作为评标要素)
9、已办理好广州建设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企业IC卡和项目经理备案,报名时需锁定项目经理。
10、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以虚假资料参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则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2、按本公告第十一款第1条选取后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当剩余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时,再随机抽取5名作为候选投标人,并按抽取顺序进行排序;当剩余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小于5名时,剩余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作为候选投标人,并以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排序。当有正式投标人未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则候选投标人按排序先后依次成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最多为12名)。
十二、提交资料:
1、投标人投标申请公函原件,要求必须写明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格式可自拟);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有效年审页);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有效的ISO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2007年6月至今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情况,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要求是地级市或以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的中标通知书)、相关施工合同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及相关获奖证明等有效证明,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9、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10、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要求是地级市或以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的中标通知书)、相关施工合同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及相关获奖证明等有效证明,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11、关于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12、以上各项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正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13、上述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4、各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业绩和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网上可核查询路径,未提供查询路径将导致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
2、各投标单位代表需持法人证明书原件、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style='font-size:12px;border:0px solid #D3D3D3;al'>(一式二份)、〈投标报名资料确认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时间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填写)以及其它投标报名资料前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报名;
十五、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登记各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2、检查各投标单位投标报名资料、核对原件并确认签收(含投标报名资料确认表),密封投标报名资料并与投标报名代表双方在密封处签名(资料密封袋需投标人自备或在现场购买)。
3、将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资料确认表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十六、说明:
1、各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http:///)和《南方日报》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网站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潮汕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
日 期:二○一○年七月 日
附件三:
关于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我公司提交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不存在虚假材料。我公司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 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告示;
2、 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 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 三年内停止或禁止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 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6、 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 其他行政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