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农村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0-07-06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0-07-2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农村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发改【2010】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右中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察右中旗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分别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东科布尔镇东和察右中旗东科布尔镇西,路线走向为南北走向,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6.5米
,路面宽为15.5米,两侧土路肩各0.5米;新建与改建小桥涵与路基同宽。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5日,交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
2.3 合同段划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农村道路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合同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次施工及监理的招标范围是路基、桥涵、路面垫层、排水及防护工
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合同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
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达。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万元/合同段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合同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7月26日
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俊
手机: 18600037118
电话: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30
电子邮箱:zhaobiao77@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