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12.5m航道试通航期回淤观测与分析研究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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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0-07-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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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12.5m航道试通航期回淤观测与分析研究资格预审公告
2010-07-05 16:48:50
1.招标条件
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06]49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由我局自行组织招标。现对该项目中的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12.5m航道试通航期回淤观测与分析研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12.5m航道试通航期回淤观测与分析研究(下称“本项目”)
2.2 工程地点:长江口北槽河段。
2.3 工期要求:2010年7月-2011年12月。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2.5 招标内容:
长江口12.5m航道试通航期回淤观测与分析研究的主要监测和研究内容如下:
①   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常态天气和大风天波浪潮流泥沙连续观测研究
包括台风期间(包括台风前、台风后)的波浪、潮流、泥沙综合观测、台风前后固定断面水深测量、台风后航道浮泥观测、台风前后底质取样、台风后定点取水样等。分析长江口常态天气及大风天情况下北槽的地形调整情况、底沙运移情况、浮泥生成和运移情况,研究北槽中下段水流和泥沙运动特点,结合同步风、浪、流和泥沙资料,分析北槽风浪掀沙作用以及潮流输沙特性等;分析减淤工程实施前后现场的水文泥沙条件变化情况等。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台风前后在北槽中下段布置5个定点观测站,配备自容式监测仪器,监测近底0.5m、1.0m以及水面以下1.0m处的含沙量和悬沙粒径、含盐度、垂线流场、波浪等要素,需要监测大中小潮(约15天);在台风后使用双频测深仪进行航道纵断面观测,使用浮泥观测仪器观测浮泥生成及运移情况,并采集浮泥泥样进行颗分、容重试验,直至浮泥消失;台风后在定点观测站附近采用常规六点法测定槽内分层含沙量和悬移质粒径,与定点观测站的观测成果相互验证,并分析风后垂向悬沙粒径分布。
在2010年有8级台风影响长江口区域前后均进行上述监测和分析工作。研究单位提交《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常态天气和大风天波浪潮流泥沙连续观测研究专题报告》。
②   长江口北槽上下口泥沙通量观测研究
在北槽上口和北槽下口各布置2个ADCP测流测沙断面,进行动船取沙(悬沙)对ADCP信号进行标定,计算断面输沙量,对洪枯季、大中小潮的全潮流量和输沙量进行监测。计划在洪季(2010年8月)和枯季(2011年2月)各进行1次观测,每次观测时间持续8~9天,进行一个完整的大中小潮观测,在每个潮型中进行1次完整的潮周期(要求28小时)观测。分析研究北槽上口和下口的潮流通量和泥沙通量。
研究单位提交《长江口北槽上下口泥沙通量观测研究专题报告》。
③   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南导堤上段越堤流水沙观测研究
在九段沙窜沟和江亚北槽南导堤堤顶共2处设置堤顶观测点,连续监测涨落潮流及输沙过程,监测堤顶上约50cm处的含沙量,堤顶垂线流速流向。监测与“(2)北槽上下口泥沙通量观测”同步实施。结合历史资料分析南导堤涨落潮流越堤流量和输沙量及输移特点特点,研究南侧涨潮流输沙对北槽的影响。
研究单位提交《长江口北槽深水航道南导堤上段越堤流水沙观测研究专题报告》。
④   在上述三个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研究单位编制《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12.5m航道试通航期回淤观测与分析研究总报告》。
研究单位同时收集和提供各测验期大通水文站对应流量、水位过程及徐六泾水文站流量、水位资料;收集南支、北支、南港、北港、南槽和北槽沿程潮位站的潮位资料。
每个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或交通行业具有甲级咨询证书或者具有水利或交通行业部级以上重点试验室以上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
(2)申请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口区域各潮位站(吴淞、长兴、横沙、北漕中、牛皮礁、绿华等站点)的实时潮位资料。
(3)申请人应具有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海区测量(横沙岛至长江口灯船区域)的测量船舶,且应在上海地区有测量船舶靠泊基地以满足日常补给需求。
(4)财务要求:必须有2007年至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资格预审。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 07 月 09 日下午(下午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2010年07 月22日下午 15:30 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我单位将于2010年07 月22日下午 16:00 时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与会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并请随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联系人:罗旭     张小川
电  话:010-88251892        13522439660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iddingchina@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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