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车辆设备(第四批)采购第二次资格预审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88@126.com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工程车辆设备已由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以《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兰州枢纽货车北环线及
兰州北编组站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车辆设备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兰州北车辆段为货车车辆段,货车段修规模为近期段修24台位、厂修4台位设计;远期预留发展至36台位的条件。主要设备
项目有:新建修车库、转向架间、轮轴间、钩缓间、制动室、配件加修间、备品库、闸调器检修间、外制动检修间及货车段修设备的部分移设
和购置。
2.2招标内容:甲供建管物资车辆设备CL- 08包件(多头交流电焊机、单头交流电焊机)、CL-13包件(粉尘集中处理系统),CL-14包件(不退
卸轴承外部除锈机),CL-15包件(货车轮对除锈冲洗机),CL-16包件(货车轮对微控超声波探伤机)具体包件划分及招标数量详见附表一。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合格生产供应商,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的产品应满足IE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提供
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3.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五年内的销售业绩、投标产品销售给三个及以上用户的合同每个用户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原件核对),并已成功地运营二年及以上的时间、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书(车辆段或路局车辆处出具的原件三份)。
3.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
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五年内无行贿记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允许外购、代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2请投标人于2010 年7月10日至2010 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
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见附表,售后不退。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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