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设备更新、改造及房屋修缮工程第一净水厂锅炉房改造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0-07-05 15:48:27
招标编码:CBL_20100705_5294468
开标时间:2010-07-2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设备更新、改造及房屋修缮工程第一净水厂锅炉房改造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配套资
金及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1标段:锅炉房设备基础新建、锅炉房设备、锅炉房设备安装等。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0月30日,工期7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压力容器安装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承揽在规模、复杂程度上类似本次招标工程的能力和相关业绩;07、08、09年三年年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均可参加报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施工企业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必须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书》。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
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