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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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7-0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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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010-07-05 15:12:21  
开标时间:2010-07-2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南省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1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洛段改建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业主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起于郑州西南绕城枢纽互通西侧2Km,止于洛阳西南绕城任庄枢纽互通西侧,中间通过朱家仓枢纽互通与太澳高速相连,全长106.386Km。
2.2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分11个标段,计划工期:1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 2010年9月30日,交工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每个标段的概况见下表:
标段号 起讫桩号 建设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BZ-01 LK122+350~K64+900 66.896  交通标志的新建、拆除、改建、翻新等工作。
BZ-02 K64+900~K104+400 39.500  
BX-01 LK122+350~K64+900 66.896  标线的新建、拆除、改建、翻新等工作。
BX-02 K64+900~K104+400 39.500  
HL-01 LK122+350~K23+550 25.630  护栏的新建、拆除、改建、翻新等工作。
HL-02 K23+550~K42+950 19.315  
HL-03 K42+950~K64+900 21.951  
HL-04 K64+900~K89+246.33 24.346 
HL-05 K89+246.33~K104+400 15.154 
GLS-01 LK122+350~K64+900 66.896  隔离栅的新建、拆除、改建、翻新等工作。
GLS-02 K64+900~K104+400 39.5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标段的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以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申请。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豫交工[2007]19号)及《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公证,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0年7月21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每标段提交人民币 贰拾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招标代理负责人: 张雪    李梦洁 
移动手机: 15810304812
联系电话:010-63891730   010-63891720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zhaobiaocg@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 100049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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