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建储备仓(第一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005094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建储备仓(第一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建储备仓(第一批)工程施工
二、标段划分、招标内容、项目总投资、工程建设地点及计划工期:
1标段:中央储备粮通辽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5万吨浅园仓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
42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通辽直属库内。计划工期:200天。
2标段:中央储备粮通辽西辽河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2.5万吨平房仓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
总投资约13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通辽西辽河直属库内。计划工期90天。
3标段:中央储备粮通辽庆和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3万吨平房仓主体工程施工及配套机械罩棚、道路、地坪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通辽庆和直属库内。计划工期90天。
4标段:中央储备粮乌兰浩特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15万吨砖筒仓群体工程施工及配套建设铁路罩棚、地坪、机修车间等附属设施。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乌兰浩特直属库内。计划工期200天。
5标段:中央储备粮海拉尔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3万吨平房仓体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
资约13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海拉尔直属库内。计划工期90天。
6标段:中央储备粮呼伦贝尔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3万吨平房仓主体工程施工及配套建设罩棚、道路、地坪、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呼伦贝尔直属库内。计划工期90天。
7标段:中央储备粮巴彦淖尔直属库德岭山收储基地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5万吨平房仓主体工程及地坪、消防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资约24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巴彦淖尔直属库德岭山收储基地。计划工期90天。
8标段:中央储备粮达拉特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2.8万吨平房仓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项目总投
资约1400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达拉特直属库内。计划工期90天。
9标段:中央储备粮鄂尔多斯直属库白泥井分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平房仓3万吨,配套建设潮粮罩棚仓、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000
万。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鄂尔多斯直属库内。计划工期90天。
10标段:中央储备粮赤峰直属库新建储备仓工程施工,10.2万吨地下喇叭仓群主体工程施工及配套建设罩棚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
。建设地点位于中央储备粮赤峰直属库牛营子分库内。计划工期120天。
三、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4、企业具有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指与各标段主体工程类似的竣工工程业绩,其中第1标段浅圆仓工程业绩必须是滑模施工工艺。上述业绩材
料必须能证明工程类别,如平房仓、浅圆仓等,第1标段还须证明相关施工工艺。)
5、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2010年7月9日上午11:3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
日休息。)
2、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区外进建筑业企业有效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10)业绩证明(按资格条件要求准备)。
4、每个企业只能报名参加2(含)个以下标段的投标。
5、每个企业的投标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资格审查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7家入围单位;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家
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投标。文件购买的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七、注: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宋喜双 田蕊
电 话:010-51113193 / 010-63835786
手 机:13051066817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zhaobiao005@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编: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