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风电场一期49MW工程塔筒招标(Ⅱ)招标
招标编号:0702-1040CITC3058
所属地区:内蒙古
一、投标人应具备招投标法规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 法律、行政法规;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家(需有营业执照或企业组织代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000K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风机塔筒60台的制造业绩(需附真实有效的业绩证明合同);
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7、本次投标不允许非塔筒制造厂商参加。
二、本次招标的总标的为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筒30台,因为工期紧,为保证塔筒制造厂按时保质保量地交货,此次招标分为两个子包,招标编号分别为0702-1040CITC3058/1-2,每个子包标的为15台塔筒。塔筒和基础环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交货日期 付款方式
基础环 15 2010年9月15日前全部交完 1:3:3:2:1
塔筒 15 2010年10月15日前全部交完
三、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4000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售后不退。
四、招标机构和招标方没有义务承担投标人在准备和投递标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或支出,也没有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五、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9:00前送达
六、招标机构和招标方将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9:00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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