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通村公路小蛤蟆岬至阿力得尔公路工程及X430线路面面层翻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0-07-02 16:25:33
招标编码:CBL_20100702_5276455
开标时间:2010-07-2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通村公路小蛤蟆岬至阿力得尔公路工程及X430线路面面层翻修工程已由兴安盟交通局以兴交发[2010]141号、兴交发[2010]1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小蛤蟆岬至阿力得尔公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毛日达坂(突泉与前旗交界垭口)桩号K24+830,路线终点位于S101线(阿力得尔)桩号K48+074。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8.5米,路面宽5.0米,水泥砼路面。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小桥涵与路基同宽。
X430线(巴彦呼舒—乌兰浩特)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修建,1996年10月建成通车,现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路面出现严重龟裂及坑槽等病害,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为改善该段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使用年限,对该公路K104+000-K108+000、K98+935-K100+000、K109+000-K114+500段共10.565公里进行路面翻修。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8月5日,交工日期:2010年10月30日。
2.3 合同段划分: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通村公路小蛤蟆岬至阿力得尔公路工程及X430线路面面层翻修工程施工划分为 3 个合同段、施工监理划分为 1 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具体见下表:监理合同段 施工合同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QQJL-2010-01 QQTJ-2010-04 小蛤蟆岬至阿力得尔(K24+830-K35+000) 10.17 路基、路面、桥涵、
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QQTJ-2010-05 小蛤蟆岬至阿力得尔(K35+000-K48+074) 13.074
QQTJ-2010-06 X430线路面面层翻修工程
K104+000-K108+000、
K109+000-K114+500 9.5 修补坑槽、处理沉陷、路面表处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QQTJ-2010-04、QQTJ-2010-05标段的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要求QQTJ-2010-06标段的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上述三个合同面的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成功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3 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在最近5年内,独立在一个合同段监理过至少3个类似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合同段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事宜。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指定的账号内。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