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县三座店至龙潭沟、刘家南沟至朝阳山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预审
招标编号:NJSG10-0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投资金额:170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三座店至龙潭沟、刘家南沟至朝阳山公路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城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投资与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投资60%,地方自筹40% ,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三座店至龙潭沟、刘家南沟至朝阳山两条公路。
三座店至龙潭沟公路,路线全长8.49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5.0米,采用砂石路面。
刘家南沟至朝阳山公路,路线全长9.22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采用砂石路面。新建桥涵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利用的原有桥涵维持原荷载等级。
计划工期:2010年8月至2010年10月。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工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将两条公路划分为1个施工招标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部或建设部建筑管理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土石方工程(最近三年的一年中,曾在一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5万立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工程施工,或多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10万立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工程(最近三年的一年中,曾在一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20公里四级砂石路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施工或在多个合同项下成功完成40公里四级砂石路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7月20日9 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 高 慧 辛雅洁
联系电话(Tel.):+86 010-51129989 010-51129921
传 真(Fax):+86 010-51113982
移动手机(Tele.):13264526359
电子邮箱(E-mail):hello2007880@sohu.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编:100073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