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新建兵器技术创新中心土建及水电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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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7-0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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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南京理工大学新建兵器技术创新中心土建及水电安装招标公告
2010-07-02 00:00:0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南京理工大学建设项目南京理工大学新建兵器技术创新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1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71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土建及水电安装
        2、工程地点: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及水电安装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7765 m2;建筑物层数:7 层;其中地上层数:6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23.4 m;其中地下室面积:4212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7月2日至 2010年7月8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有地下室工程的公用建筑(住宅和厂房除外)工程,企业与项目经理的省优工程可以重复计算。
        (2)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
        (3)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不能到场或提供不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将直接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省优有效期为二年(从2008年 1 月算起)。
4、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5倍小于2500万元人民币的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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