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竣工结算审核)招标
招标编号:GXTC-1014015
所属地区:广东
受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承包人就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2. 项目概况:韶关发电厂为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上大压小”的拆建工程,主要利用电厂拆除机组后空出的场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设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其配套工程。
3、招标范围: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止。
5.资质要求:
5.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5.2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5.3投标人拥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
5.4具有类似规模业绩或合同(2005年1月1日至今有工程总投资或造价送审金额达3亿元及以上项目业主委托的预结算业绩,3亿及以上的项目是指:燃煤电厂、燃气电厂、燃油电厂、热电联产电厂、垃圾焚烧电厂、水电站等大型国家能源项目),如果是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对此条不作要求;
5.5 2007年、2008年年企业利润均为正数,且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00万元;
5.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无严重商业信誉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006年以来投标人无检察机关或监察机关的行贿记录。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0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北京
6.2报名须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2点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报名材料正本一套及电子版本一套一并递交到报名地点。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
(5)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提供2007年和200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7)满足本招标公告第2条要求的资质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8)满足本招标公告第2条要求的人员简历、执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9)报名文件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
(10)其他文件。
6.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文件的发售: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信息咨询:
联 系 人: 徐 阳
手 机:13601006784
联系电话(Tel): 010 51113982 010-51113981
传 真(Fax):010-51113982 010 51129989
电子邮箱:xuxiaolong522@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