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蒙古高头窑煤矿工程施工第七标段二次招标
第七标段:生产区域场地硬化及场地加固
包括:场地硬化26850m2,场地加固18500m2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已由内蒙古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第七标段:生产区域场地硬化及场地加固
包括:场地硬化26850m2,场地加固18500m2
二、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高头窑镇。
三、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报名时间:2010年6月29日—2010年7月5日上午 11: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需出身份证);
(2)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10)业绩证明。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7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审查时施工单位需提供上述(1)—(9)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七、注: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