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2010-2012年度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商二级资源库招标公告
2010-06-30 11:59:2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我公司对《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2010-2012年度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商二级资源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2010-2012年度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商二级资源库;
2、招标编号:GXSYZB2010-05;
3、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
4、招标内容:
(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 3 家设计单位入选招标单位建立的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商二级资源库。根据招标单位提出的统一设计、规范设计要求,2010~2012年度在招标单位本部进行招
标的所有建设工程的项目设计,均可在本次招标建立的工程服务承包商资源库中择工程设计承包商。
(2)本次建立的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商资源库为二级资源库,我公司之前已通过招标建立了设计承包商一级资源库。在具体委派工程项目设计任务时,若一级资源库单位承揽设计任务达到饱和时,可从二
级资源库中选择单位进行设计。如一级资源库成员在资源库成员考核管理过程中不合格,将会受到降级或除名的处分。按照一级资源库保持3名成员的原则及本次投标成绩,成绩排名前列的二级资源库成
员可晋升至一级资源库。
5、限额说明: 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及加油站形象改造工程,均可从该资源库中选择相应的承包商进行设计。
6、设计费标准:
(1)新建及整体改造项目:设计费=工程合同造价*4%+5000元(安全设计专篇费用)+增晒图纸或资料的费用+设计变更费用-考核罚款。
(2)形象装饰工程项目:设计费=工程合同造价*5%+增晒图纸或资料的费用+设计变更费用-考核罚款。
(3)以上设计费用已包含设计单位帮助招标人填写甲供材料采购单的费用。
(4)如因招标单位的要求,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变更造价在合同总造价的30%以内,设计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的要求免费提供设计变更服务,超出合同总造价30%的部分,按照4%的标准支付设计费
。
(5)工程合同造价以发包人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价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则以发包人委托中介编制的预算价为准)。
(6)考核罚款按照《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加油站设计流程》(详见附件1)及《中石化广西油分公司设计资源库承包商考核管理制度》(详见附件2)执行。
7、设计工作内容:
(1)、每站设计前都要委派设计师与招标单位到拟建加油站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及采样,为图纸设计做好准备。(费用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
(2)、负责对加油站的前期设计方案(建筑物的正、侧立面效果彩色图、总平图及平面布置图)与招标单位一起进行优化改进。(优化改进方案工作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3)、服从招标单位的安排,参加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单位到场参与或验收的工作。(费用由设计单位自行承担)
(4)、负责图纸设计,设计图纸内容包括:效果图(含鸟瞰图、建筑物的正、侧立面效果彩色图,A3图幅)一式4份,安全设计专篇一式4份,建施图、结施图、工艺管道图、水施及电施图一式13份。
(5)、因设计缺陷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负责免费更正,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单位负责赔偿。
(6)、设计单位要负责完成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投标联合体单位完成加油站工艺管道图及安全设计专篇,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单位不额外支付费用。
(7)、设计单位要负责填写所设计加油站形象装饰工程中甲供材料用量清单。(如附表1,附表2,附表3所示)
(8)、如投标单位不具备加油站输油管线工艺设计资质,则只能承揽我司形象改造工程的设计任务,设计任务中不包含安全设计专篇及加油站工艺管道图。
8、设计工作时限及考核标准:
设计单位应按照《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加油站设计流程》(详见附件1)中的时限要求进行图纸设计,服从发包人按照其制定的《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设计资源库承包商考核管理制度》(详见附件2)
进行考核。
9、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为独立法人;
(3)仅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揽我司形象改造工程的设计任务,具备加油站输油管线工艺设计资质(如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行业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中包含
的石油(成品油)储运、油气库或管道输送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揽我司新建站及整体改造站的设计任务;但加油站输油管线工艺设计资质不是本次投标必备的资质;
(4)允许投标人与具备加油站输油管线工艺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必须提供合作协议)进行投标;
(5)广西区外单位必须在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建设厅的备案手续。
三、报名时间、要求、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 6 月 30 日至2010年 7 月 12 日(正常工作时间)。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及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报名时
间内报名并购买资料。资料费: 500 元/标.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在开标前到招标单位处进行投标确认(持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对于法定代表人未到场确认的投标单位,我司将视其为 “挂靠管理”模式的投标单位。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