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2010-06-30
招标编号:LZZ01-0-892-001(2010)
招标编码:CBL_20100630_526338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受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委托,对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各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
二、招标
三、招标编号:LZZ01-0-892-001(2010)
四、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内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水利部《关于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05]171号)意见,以及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被委托单位要根据批复的《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全面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并对因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类型、动态变化以及与主体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进行评价,并及时向电厂提交相应成果,并按照要求向山东省水利厅提交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配合华电国际莱州电厂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及时通过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最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2、 负责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3、 负责协调、配合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验收评估单位的评估工作,保证评估单位出具合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
4、 负责协调工程所在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可能涉及到的水行政部门的关系,以保证本工程水土保持方面的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莱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
2、工程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3、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4、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六、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及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无违约、骗取中标、资质出借行为,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同一母公司、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国际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等级的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7、特殊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备注
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被委托单位必须获得水利部批准的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同时在山东省内近5年有2台(套)及以上600MW及以上机组的监测经验。
9、申请单位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火电机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同等规模机组经验,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过同等规模类似工程专业负责人;其他施工人员应有3年以上从事同等规模类似工作经历。所有服务于本工程的人员均应能够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
10、申请单位须有较高的工程管理水平,能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和维护中国华电集团公司PMIS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经华电国际莱州项目筹建处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0年 6 月 30 日至2010年 7 月 5 日
5、鉴于时间较紧,申请人可以传真方式(同时发送扫描版至招标代理人邮箱)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申请(格式见附件),招标代理人在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申请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应以此为版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0年 7 月 8 日 17:00 前。
2、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508室
3、递交方式:本次采用电子邮件与书面方式递交
3.1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的规定,在2010年7月 8日 17;00 时前以扫描格式(资质文件及需签字、盖章页面应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发至zbgs66@126.com文件名应为“华电莱州水土保持监测资格预审-公司全名.文件后缀”恕不接待传真、来访,杜绝大容量邮件。同时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资格预审文件,在2010年 7月8日17:00 时前(以邮戳或交寄时间为准)特快专递至招标代理人处。(迟于递交时间收到的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3.2、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文件中有关《申请书》、《承诺书》、《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九、公布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的时间
资格预审预计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将按照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认证体系、企业信誉、主要业绩、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不超过七名申请人为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经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获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十、招标计划安排
1、开标时间:2010年8月17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会址待定)
负责人:石 磊
手 机:15110088656
电 话:010-88436828 传 真:010-88436828
邮 箱:zbgs66@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