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福银线三福高速公路福州南连接线工程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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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30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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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福银线三福高速公路福州南连接线工程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30 11:18:12  
开标时间:2010-07-2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福银线三福高速公路福州南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闽交建[2009]2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目前路基土建施工正在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州福银高速公路南连接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桩号K0+000)设在祥谦互通祥谦收费站(祥谦收费站起点与螺洲大桥南接线衔接),设置祥谦十字枢纽互通与三福高速公路相接,于沈海线K260+000处通过主线分岔的方式与沈海线衔接。路线里程左线12.85公里,右线11.55公里。
本项目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120km/h(起点K0+000至祥谦互通匝道鼻端点K1+185设计速度为100km/h,其余路段设计速度为120 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7m。
2.2招标范围:
2.2.1三福高速公路福州南连接线工程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只设FLB1一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段 桩 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
FLB1 K0+000~ZK12+850
K0+000~YK11+550 约12.85 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防撞护栏、水泥砼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保畅通交通转换铺设的临时砼路面及设施等;
 伸缩缝采购及安装。
2.2.2本工程与福银线交叉,为保证“边施工、边通车运营”, 按照专项交通组织设计,可能路面工程需与路基合同段交叉施工,路面工程内容含永久路面及临时保通车路面。
2.2.3施工工期
FLB1合同段16个月(含备料期,总工期预计从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高速公路(或类似扩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路面工程业绩要求2005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两个施工合同段,且每个合同价在1.5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以上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工程业绩要求2005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2个施工合同段,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按高速公路公里数为准)以上高速公路护栏等工程;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少于人民币0.8亿元(含0.8亿元);投标单位用于申请各合同段运营资金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合同段的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候选人路面工程业绩及主要人员情况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有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在福建省2009年度交通建设(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信用考核中定级为AA级、A级信用施工单位的投标人(以下简称“AA级、A级投标人”),在履约信誉、企业业绩方面可免予审查,当其它条件满足时,直接通过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 24 日至2010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 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套收取资料费1000元,图纸每套收取资料费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0年7月 8 日9:00,集中地点:同本公告第4.1款 ;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 年 7月 8 日16:00,地点: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7 月 29 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并经招标人查验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办理递交手续。开标会议、抽取等活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于2010年 7月19 日17:3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表送达招标人(信息表格式将于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给投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标代理负责人: 姚露   周紫妍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移动手机(Tele.): 18701461519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aigou@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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