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水泥装置第四批主机设备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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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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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水泥装置第四批主机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684-10ATDT2161
所属地区:安徽
 
1、 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包号 设备名称
第一包 气箱脉冲收尘器
第二包 单机脉冲收尘器
第三包 皮带输送机
第四包 原煤堆棚钢网架
第五包 罗茨风机
第六包 FU输送机
第七包 离心风机
第八包 粉体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600万元以上;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2007年、2008年、2009年平均销售额大于9000万元以上;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投标设备应具备水泥行业投入运行、安全可靠的80条生产线以上的业绩;制造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同类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家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二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600万元以上;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2007年、2008年、2009年平均销售额大于9000万元以上;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投标设备应具备水泥行业投入运行、安全可靠的80家以上的业绩;制造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同类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家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三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含1200万)以上;企业2007、2008、2009年平均年销售营业额不低于3亿元民币;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投标设备应具备100家以上的业绩;投标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个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四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以上;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2007、2008、2009年平均年销售营业额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具备单个棚体10000m2及以上面积的20家以上的业绩;投标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个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五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以上;企业2007、2008、2009年平均年销售营业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具备40家以上的业绩;投标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个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六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以上;企业2007、2008、2009年平均年销售营业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投标设备应具备FU500及以上规格、投入运行、安全可靠10家以上的业绩;投标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个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七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600万元(含600万)以上;企业2007、2008、2009年平均年销售营业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投标设备应具备水泥行业投入运行、安全可靠60家以上的业绩;投标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个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第八包:投标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以上;投标商无不良供货记录;投标商(含前身)具有5年以上投标设备制造资质;投标设备应具备水泥行业投入运行、安全可靠10家以上的业绩;投标商应具备提供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并提供10个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商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 ISO9001(等同或优于此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4) 2007、2008、2009年平均年销售额证明;
(5) 提供近三年国内用户使用相关设备的成功业绩;分别提供10家以上国内合同复印件(带合同原件备查);
(6)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4、以上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将连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以上报名资料及报名顺序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查,择优选择,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5、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 (北京时间);
项目负责人: 郭亿
 联 系 方 式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261894393
传 真(Fax.): 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guoyi1120@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010-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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