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文塔公园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文塔公园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改交【2009】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兴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
信誉良好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文塔公园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办文塔公园内,具体内容包括1、A
桥造九龙图、九鹤图:长10米×宽6米,厚度70公分,以青石为材料;2、D桥开车进入通道的铺筑;3、造六个六角石建筑亭;
4、文塔内一至三环的石凳的建设及景观灯的安装等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估算投资为600.00万元。
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1年。
招标范围:佛山市三水区河口文塔公园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施工及设计单位资质,或两者联合体;
3.1.1 (1)施工:本次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年审合格且注册
资金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承接本工程施工的要求;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行业全行业乙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
业企业诚信手册》;业绩要求:2005年1月至今设计过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
3.1.2本次招标谢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
会公布。
3.1.3按本公告第3.4款的要求提供齐全报名资料。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
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为牵头人共同签订一份联合体工作协议);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2.3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0年6月29日至2010 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2:00时,下
午2:30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
3.4.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4.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4.3、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类别的二级注册
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园林古建筑资质企业需提供),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
件查验。
3.5 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对其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将
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行通报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4.1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多于等于5个的,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派
固定投标员持固定投标员卡和下列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预备会(标前会或答疑会)时间:2010年7月9日10时00分
联系人:罗旭 张小川
电 话:010-88251892 13522439660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iddingchina@126.com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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