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116MW热水锅炉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锅炉主设备采购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人(项目法人):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代理招标
3、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16MW热水锅炉扩建工程
3.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3.3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3.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1项目概况:规划建设一台116MW热水锅炉,预期在2010年建设1×116MW热水锅炉,年底前投产;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16MW热水锅炉工程已获得市有关主管部门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立项、可研已完成,已具备锅炉主设备采购招标条件。
3.3.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备注
1 CHDT166/09-SB-0201 勘察设计 2010年7月
2 CHDT166/09-SB-0202 监理 2010年7月
3 CHDT166/09-SB-0203 锅炉主设备 2010年7月
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1 勘察设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勘察设计投标人须具有原建设部颁发的乙级电力工程设计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总)、各专业主设人必须具有至少两期(含)116MW等级及以上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工程的项目经理(设
总)、主设人设计业绩。
4、必须同时具有近五年内具有两个(含以上)116MW及以上等级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成功运行业绩;必须附说明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各投标单位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2 监理: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为履行本监理合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过同类工程以及严寒或酷寒地区建设工程监理经验和监理业绩。
5、具有足够数量的可服务于本工程各阶段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锅炉、焊接、土建、水工、热控等)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参与同本工程类别相似或以上锅炉安装工程或【116MW】及以上
锅炉工程监理的经历。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持有省(部)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20%】的人员同时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总监、副总监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
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现场服务的监理工程师年龄要求:55岁以下(具有监理工作经验有二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的不低于50%。
6、具有以下工程监理业绩:
具有【116MW】及以上容量至少两台套投产工程的监理业绩;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8、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3 锅炉主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
安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近三年内具有设计、制造2台/套116MW及以上等级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业绩,并有近期满二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必须附说明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
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资信与信誉: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6、售后服务: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技术保障能力。
7、本设备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
8、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16MW热水锅炉工程锅炉本体设备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表);
2、企业状况介绍,含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
明);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近5年内(从2005年05月1日——2010年05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本企业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
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原件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页等信息),业主方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座机)、联系人,业绩表不作为审核依据】;
7、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8、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材料;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7年~200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10、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0年6月28日-7月2日17:00以前。
资格预审时间:2010年6月28日-7月2日17:00以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