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等级空冷供热工程第五批辅机
一、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编号:CHDT106/07-FJ-
四、招标内容:第五批辅机设备
五、工程概况:
1、建设依据
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2009]1811号文《关于河北华电石家庄西郊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2、工程投资情况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等级空冷供热机组工程静态投资估算28.18亿元人民币,工程动态投资估算29.54亿元人民币。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本工程预计总投资约29.7亿元人民币,其中资本金占20%,其余80%为贷款融资。
3、工程地址
石家庄鹿泉大李庄村。
4、建设规模
工程拟建总规模为:2×330MW空冷供热机组。
5、工程计划进度
计划2009年7月开工,2010年12月两台机组投产。
六、招标设备清单:
类别 序号 招标内容
电气 1 故障录波器
2 调度数据网含二次安全防护
3 自动电压控制(AVC)
化学 4 锅炉补给水树脂及填料
脱硫 5 顶进式搅拌器
备注:设备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
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设计、安装、调试能力。
(3)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空冷)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和成套供应厂商。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有)
(4)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
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提供
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中,宜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
(6)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
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
标。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9)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0)提供近两年投运的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投运电厂技术负责人的固定电话。
(11)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2)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3)无廉政问题发生。
(14)特别资质要求:
序号 招标内容 专业 入围条件
1 调度数据网(含二次安全防护) 1.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0(台)套300WM及以上机组的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
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用户反映良好;2.在河北南网有投运业绩。
2 自动电压控制(AVC) 1.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0(台)套300WM及以上机组的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
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用户反映良好;2.在河北南网有投运业绩。
3 故障录波器 1.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0(台)套300WM及以上机组的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
问题,且无事故发生,用户反映良好;2.在河北南网有投运业绩。
4 锅炉补给水树脂及填料 离子交换树脂、填料: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有电力部入网证书;年产量1000吨以上,产品质
量符合DL519-2004验收标准;近二年有300MW以上机组业绩20家以上,并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制造厂商。
5 顶进式搅拌器 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10(台)套300WM及以上机组的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
题,且无事故发生,用户反映良好;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
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资格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10年6月26日17:00
2、提交资格文件的地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提交方式与份数:
(1)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文件容量小于100M),并在主题栏填“石家
庄鹿华热电××设备××单位《资格文件》”字样,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一份(按照下面E-mail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投标资格
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2)除以电子邮件提交外,需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与电子邮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2套,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招标人。(截止时间按招标
人签收时间为准)
(3)不接受传真,不接待来访。不按要求提供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十、投标资格
1、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只有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2、投标书的提交地点:未定(开标前通知);
3、开标时间:待定;
4、开标地点:未定(开标前通知)。
项目负责人: 申娇
联 系 方 式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8701423625
传 真(Fax.): 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sgm0113@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010-51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