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机电工程及监理招标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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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5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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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机电工程及监理招标预审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陕西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陕西境西安至宝鸡改扩建项目机电工程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横向线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G30)在陕西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交通运输的主动脉和关中区域的“黄金大通道”。路线东

起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阿房宫立交,经西安市、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扶风县、岐山县、眉县、陈仓区、渭滨区,止于宝鸡市石嘴头,途经4市11县(区)。路线全长163.356

公里。本次招标内容为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通信、监控、收费、照明、供配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宝鸡过境线虢镇东至石嘴头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

建设和招标单位是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计划于2010年9月份进场,2011年9月份完工,计划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15个月。施工及监理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机电工程施工分4个标段,施工监理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桩  号 工程内容 工 期 备注
B-JD01 B-D01 -K1+551~K291+070 全线通讯系统
及管道工程施工 施工标段为12个月,监理标段为15个月 
 B-D02  全线收费、治超系统工程施工  
 B-D03  全线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B-D04  照明、供配电
系统工程施工  全线收费站广场照明、阿房宫立交景观照明及供配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采取资格预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有相关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单位均可参加资格预审,各标段具体的资质要求见下:
3.1.1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B-D01、B-D02、B-D03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B-D0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建设部审批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设部审批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B-JD0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B-D01、B-D02、B-D03 2005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3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通信、收费、监控系统)施工标段,且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通信、收费、监控系统)合

同金额达8000万元以上。
B-D04 2005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照明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施工标段,且累计合同金额达3000万元或以上。
B-JD01 2005年(含)以来完成过不少于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
3.3 施工标段每个申请人可对1-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最多中1个标段。同时申请2个施工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其人员、设备等可以重复。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

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施工标段的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本次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2个标段资格预审

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2日15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6.2施工标段:申请人每申请一个标段,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50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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