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300MW供热机组第三批辅机设备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0684-10ATDT2159
一、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包号 设备名称
第01包 火检及冷却风机
第02包 旋转机械状态监测系统
第03包 氧化锆氧量分析装置
第04包 磨煤机CO监测系统
第05包 发变组、起备变保护设备
第06包 微机同期装置
第07包 220KV、110KV隔离开关
第08包 220kV、110kV避雷器
第09包 厂用电快速切换装置
第10包 发变组及起备变故障录波器
第11包 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UPS)
第12包 220kV、11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第13包 网蓖式清污机与格栅清污机
第14包 杂项水泵
第15包 生活污水清污机
第16包 循环水泵房龙门吊
第17包 液控蝶阀
第18包 循环水泵房闸门设备
第19包 整体式热交换机组
第20包 水冷螺杆冷水机组
第21包 静电除尘器
第22包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及空调自控
第23包 凝结水补水箱
第24包 电解水制氢系统
第25包 小汽机排汽管道
第26包 进口电动真空蝶阀
第27包 开式循环冷却水电动滤水器
第28包 开式循环冷却水泵
第29包 闭式循环冷却水集装组件
第30包 自动居中装置
第31包 落煤管(斗)
第32包 带式输送机
第33包 空气炮
第34包 燃油泵及入口滤网
第35包 含油污水处理装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保证体系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有能力生产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设备的法人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水平以证明材料中机组数目为准,须提供业绩清单(格式详见附件一):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6. 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制造商因其客观存在的销售模式必须由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外,代理商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和制造商授权书。
7.投标人在投标时携带第一批供施工设计的蓝图及全部电子版图纸,在技术协议签订2周内提供全部设计图纸。
8. 对于进口设备产品,投标人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及相关进口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要求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如为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文为准;电子版扫描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格式一)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企业简介
(7)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类似的业绩汇总及业主单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见附件格式二)
(8)潜在投标人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需加盖业主公章】。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设备清单页、盖章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设备规格、投运时间);
(9)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试验报告;
(11)鉴定证书复印件;
(12)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3)国内招标投标申请表(见附件格式三)
(14)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资料的递交方式:到招标机构现场递交或在规定时间通过快递递交(以招标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的报名资料概不接受。
六、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 (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宋喜双 田蕊
电 话:010-51113193 / 010-63835786
手 机:13051066817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zhaobiao005@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编: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