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资格预审
2010-06-25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资(2010)746号下达投资计划,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红发改农经〔2010〕390号至4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州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解决红河州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泸西、石屏、绿春、金平、屏边、河口、元阳、红河共13个县市25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工程建设所需的管材及管件的采购。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个旧、开远38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 蒙自39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三标段 建水42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四标段 弥勒县53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五标段 泸西32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六标段 石屏县59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七标段 绿春64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八标段 金平县125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九标段 屏边、河口47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十标段 元阳县70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十一标段 红河县131个自然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PE管材采购;
第十二标段 红河州9个市、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热镀锌管材采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制造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管材及管件需有其产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
(3)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参加投标的厂家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6)如果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原件;
(7)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如果制造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标段只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年6 月29日至7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 11:30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8日9:00~11:3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 -63898858
联系人: 赵 鑫 洋
手 机:13241987858
电 话:010 63898858
邮 箱:zhaobiaoqiu@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