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1、2号锅炉热一次风挡板改造招标
2010-06-24 16:54:24
招标编号:SGE-2010-10110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1、2号锅炉热一次风挡板改造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2010-101103
工程地点:天津市大港区
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热一次风道调节挡板及挡板调节执行机构(包括电动执行器),包括挡板的加工制造和安装指导,选用的挡板电动执行器(包括执行器和减速箱)须为原装进口AUMA系列设备。工作范围如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热一次风调节挡板本体 10套
2 执行器控变速箱 10套
3 电动执行机器(不含变速箱) 2套
4 热一次风调节挡板安装 10套 包括机务和控制
交货期:
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日内到达招标方施工现场,先进行设备的测绘,备件的测绘工作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工作不能影响设备检修施工,设备测绘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设计工作,设计完成后45天内完成备件的制作,供货到招标方现场。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7)投标人应提供5年业绩表,并提供相似参数、运行时间超过3年的业绩证明材料3家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订货合同复印件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通信地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5 日起至2010年 7月1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汇款底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将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印章的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需在汇款后5日内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正本通过EMS方式寄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联系人。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7 月7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 2010年 7月7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柒仟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