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站改工程宁波东站信息应用系统物资设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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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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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宁波站改工程宁波东站信息应用系统物资设备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88@126.co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站改工程 已由 铁道部 以 《关于宁波站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6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萧甬公司 。本项目  宁波东站信息应用系统物资设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波站为宁波枢纽内的主要客运站。宁波站改建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市区,设计范围为既有萧甬线K144+800~K148+400,正线全线长3.6km;包括宁波站站改工程及站改过渡工程,宁波站改造施工期间利用宁波东站进行客运过渡,宁波东站按永临结合的过渡方案改造,设计范围为既有萧甬线K150+900~K152+900,正线全长2km。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宁波站改建工程中的宁波东站信息应用系统物资设备(含安装),按一个包件进行招标。
     招标货物的具体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称 内容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车站客运服务系统 KF-A:设备供货与软件安装调试
 (一)票务系统
(二)旅客服务系统
1)车站级旅服系统集成平台设备;
2)车站级导向揭示系统设备;
3)客运广播系统;
4)视频监视系统;
5)时钟系统;
(三)电源、防雷与接地系统 套 1 1. 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① 安检系统环保方面的认证、电子产品相应的认证;
② 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安全或公安部门备案的许可证。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2007-2009)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
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认证体系证明,制造商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有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的系统供货、实施能力和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 投标人须有近二年2个及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客运服务系统的供货业绩、成功运行及相关证明;
8.拥有3年及以上的铁路信息化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2009年铁路信息化工程施工业绩在5000万元以上;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⑵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⑶联合体投标 (两个及以上独立法人组成投标人视为联合体),在报名时随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000元,售后不退。 10万元
 KF-B:布线与设备硬件安装
  (一)行包管理系统
(二)综合布线系统 套 1   
详细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关于宁波站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08]820号)
     11.《关于宁波站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695号)
     12.《关于同意宁波站改建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190号)
     13.《关于宁波站改建工程宁波东站甲供设备(信息系统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67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表 ,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6 月 28 日至 2010 年 7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和铁路I、II级市场交易证等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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