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乐亭临时供热工程29MW锅炉及附属设备和热力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GDDL-HBGR-2010-11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河北
受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乐亭临时供热工程项目29MW锅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热力系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乐亭临时供热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乐亭县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9MW热水锅炉2台及其配套附属设备和热力系统。
工程性质:新建
四、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台29MW的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设备和相关的热力系统,具体设备及系统如下,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设备及系统不局限于此。
1、燃煤热水锅炉 29MW 29-1.25/130/70 2台
2、锅炉鼓风机 G51100m3/hr,H2900Pa,N55kW 2台
3、锅炉引风机 G97000m3/hr,H4000Pa,N185kW 2台
4、热网循环水泵 G=510t/h, H=52m, N=132kW 3台
5、电动快速除污器 DN500 1台
6、变频调速补水泵 Q=25m3/h,H=50m,N=7.5kW 3台
7、常温海绵铁除氧器 Q=25m3/h 3台
8、钠离子软水器 Q=25m3/h 3台
9、软化水箱 V=15m3 1台
10、输煤系设备 1套
11、除灰渣设备 1套
12、除尘脱硫设备 1套
13、自动控制系统设备 1套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数额较少、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资金充裕或融资能力较强),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招标材料估算总价的50%),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持有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证A级;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相近或同类以上等级设备两年以上运行业绩。
六、招标文件报名时间:
自2010年06月21日起7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贰仟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0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北京
项目负责人: 李 晨
联系电话(Tel.): 010 -51129921 010-51129989
移动手机(Tele.):15210249276
传 真(Fax.):010-51129989
电子邮箱(E-mail):lczb6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负责人联系入网备案,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2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