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FS油水分离系统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FQX315AR307CPMB06BD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北京
福建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是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出资营建的商业性核电站,总投资额约260亿元人民币。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FS油水分离系统设备 设备数量:1套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FS站主要处理SHE(废油和非放射性水排放系统)收集的所有的被油污染的非放射性含油废水(污水、消防喷淋水、丽水、清洗水等)、MX厂房事故排油以及其消防水的含油废水。
(3)交货时间:___2011-6-16_ 交货地点:_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西南前薛村(福清核电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0年6月21日~25日,每天9:30-11:00, 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发售地点:北京
3.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0年7月15日10:00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投标方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方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方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方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D投标方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银行资信达到2A或以上。近三年未因经济行为受到起诉。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的年销售额不应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H具有国内大型核电厂(或火电厂)FS油水分离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用户反馈等)。
(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项目负责人: 李 晨
联系电话(Tel.): 010 -51129921 010-51129989
移动手机(Tele.):15210249276
传 真(Fax.):010-51129989
电子邮箱(E-mail):lczb6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负责人联系入网备案,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29989